“营改增”告别重复缴税 物流货代行业税负上升

修改时间:2014-07-25 10:15 浏览次数:

         随着“营改增”试点的临近,青岛不少税务师事务所也开始跟着忙了起来。在青岛铭嘉税务师事务所的营改增交流群中,不少企业的会计都开始算起了小账。从目前企业反映的情况来看,不少企业,尤其是货代企业和物流企业,不得不面临营改增的尴尬期,税负不但没有降下来反倒有上升。本意是减轻企业税负的“营改增”,何以“事与愿违”?对此近日记者进行了调查。
        “因为货代企业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,但我们根本拿不到。”在解释为什么税负上升时,唐女士告诉记者,从事国外贸易的他们所面临的现实情况是上游运输企业(海、陆、空)所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要么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征增值税,要么不属于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服务,不能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   正因为此,货代企业无法从承运人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凭证,国际段代收代付的费用(约占总额的70%以上)不允许再执行差额纳税,需由代收企业纳入税基(税率6%)。
  “我们无法承担这6%的增长,从另一个角度说,这意味着我们的生产成本提高了,所以只能让下游的外贸公司、其他货代公司承担这部分税额。”唐女士坦言。
   同样感到阵痛的,还有交通运输业。“一般认为运输企业是重资产企业,固定资产数量很大,更新速度较快,"营改增"后,新购进的货车等固定资产可以抵扣部分增值税。可实际情况是,传统运输企业受业务发展影响,固定资产更新的速度并没有那么快。”青岛铭嘉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万萍分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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